关于申报2024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25 点击数:

各单位:

2024 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 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项研究课题设置

经与市委宣传部、市纪委、市总工会、市司法局、市农业农 村局等部门协商,2024 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研究课 题分别设置“ 习近平文化思想 ”“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 话重要指示精神 ”“ 党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研究 ”“烟台海防 文化 ”“清廉建设标杆城市 ”“工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 ” “海洋法治文化 ”“ 乡村振兴 ”专项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 申报者要求。专项研究课题面向全市公开征集, 申报者可 结合自身研究专长,选择申报。每项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 报一项课题,且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申报; 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 同一年度不能超过 2 项,课题组成员不 超过 5 人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有未结项课题任务的,不得报此次专项研究课题。

2. 申报程序及时限。各区市由本区市社科联(社科工作主管 部门)统一把关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;各高校由学校科研管理 部门统一把关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;市直部门和市级学会、研 究会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。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8 日。

3. 申报数量。为提高申报课题质量,此次专项研究课题申报 实行配额制,即根据以往课题申报、立项、结项情况,分配给各 单位相应的申报数额, 由各单位按配额择优申报。各申报单位只 能在配额内申报,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名额。各专项课题具体申报 配额如下:

各高校社科联、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、各区市社科联(含区市 党校)每专项申报不超过 5 项;市直各部门、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每专项申报不超过 3 项。

4.结项要求。研究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可为决策咨询报告、研 究报告、学术论文等。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 性批示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、 出版学术著作的予以免鉴 定结项 ,其余研究成果将由专家鉴定结项 ,鉴定结项率不高于 90%。

5. 申报材料及时限要求。 申报人应按照《2024 年度烟台市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》 的说明和要求,如实填写申报 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需申报纸质材料一份,并报电 子版。

联系人:慕老师 8590406 乐君楼40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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