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(2021-2035年)》有关要求,持续做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,坚持立德树人,不断提升烟台市百场科技进校园活动质量,现开展百场科技进校园优秀科普课评选活动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进一步提高百场科技进校园活动授课质量,严格把关授课内容,确保高质量高水平科技课程进入校园,确保评选更加公正客观。本次评选出的优秀科普课,同步开展本年度百场科技进校园活动,并协同所属区市科协开展本地区“科普之星”公益活动。
二、活动要求
1.突出政治引领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,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,彰显时代精神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科技主题鲜明。围绕阐述科学原理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,突出弘扬科学家精神,反映科学内涵,作品可从解读国家战略和前沿科技、回应社会热点、宣传科学人物、凝视生活万象、普及科学知识、澄清科学谣言、构建基础科学知识等方面进行选题。
3.录制科普课视频作品(以下简称作品),每个视频课程作品时间控制在40-45分钟。可以录制多节课。授课视频要有片头片尾,画面比例为16:9(横屏)或9:16(竖屏),格式为MP4,原片分辨率不低于1280×720,视频清晰度不低于480P。
4.明确注意事项。投稿者一旦报送作品,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下规则:
(1)作品须为完全原创作品且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,作者未将版权、改编权、开发权出让给第三方,烟台市科协不对因作品投稿引发的版权纠纷负责,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(2)入选优秀作品,即视为同意参加本年度百场科技进校园活动、“科普之星”公益活动。
(3)为了更好地宣传优秀作品,烟台市科协对优秀作品拥有所有权、版权及修改、使用权。其余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投稿者所有。作品一经提交,视为投稿者已授权本单位对作品进行展览、发行及信息网络传播等。
(4)本次作品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,所有征集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,请投稿者自行备份,本次作品征集最终解释权归烟台市科协所有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请将视频作品及签字盖章电子版的《烟台市百场科技进校园优秀科普课评选活动报名表》(附件1)、《烟台市百场科技进校园优秀科普课评选活动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》(附件2)报送至乐君楼405,刘晓明老师。
2.文件名称请以“单位”+“姓名”+“联系电话”的形式命名。授课题目请在视频开头标明。
3.评选活动截止时间:2025年3月25日。
4.因视频所占空间较大,各单位可以刻录光盘邮寄或者通过内存较大邮箱发送。
联系电话:0535-8609592
科研处
2025年2月28日